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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道:大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(2023年7月-12月)

时间:2023-07-04 12:28:23     来源:本地宝

关于2023年7月-12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缴费标准的通知


(相关资料图)

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:

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发布的《关于公布大连市职工医疗、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》,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,我市职工医疗、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7291元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缴费标准如下。2023年7月-12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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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日起,大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,办法提到:调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筹资标准,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4元调整为

●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0.2%和0.1%缴费;

●灵活就业人员按0.3%缴费;

●领取失业金人员由个人按0.3%缴费;

●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按照每人每月定额5元缴费。

同时,为不增加用人单位缴费负担,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将同步由1.2%下调至1%,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也将同步由6%下调至5.8%。

上述缴费标准分三年逐步实施,至2025年1月1日调整到位。

(一)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,所有参保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元标准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。在此基础上,用人单位按0.2%缴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0.2%缴费;领取失业金人员等参照单位职工标准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(以下简称领取失业金人员),由个人按0.2%缴费;

(二)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,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0.2%和0.05%缴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0.25%缴费;领取失业金人员由个人按0.25%缴费;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按照每人每月4元缴费;

(三)自2025年1月起,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0.2%和0.1%缴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0.3%缴费;领取失业金人员由个人按0.3%缴费;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按照每人每月定额5元缴费。

(四)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,领取失业金人员和退休人员从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月划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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